齋堂鎮沿河口村災后恢復重建整村異地安置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保部第42號令)等相關規定,現將《齋堂鎮沿河口村災后恢復重建整村異地安置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主要內容進行公示。
一、基本信息
齋堂鎮沿河口村災后恢復重建整村異地安置項目地塊位于北京市門頭溝區齋堂鎮沿河口村東,雙大路北側,雙大路與齋幽路交口以東500米處。齋堂鎮沿河口村災后恢復重建整村異地安置項目建設前土地使用性質為建設用地、農用地(含耕地)及未利用地,規劃用地性質為村莊建設用地。
沿河口村位于門頭溝區西部齋堂鎮北部,距鎮政府15公里。受北京“23·7”特大暴雨洪澇災害影響,沿河口村莊所有宅基地全部被洪水浸泡、淤泥倒灌。按照《門頭溝區農村地區受災群眾房屋重建安置指導意見》,沿河口村亟需進行重新選址安置。
根據2023年10月18日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會議紀要第100期《關于災后恢復重建村民住宅異地安置選址方案聯審會會議紀要》,原則上同意門頭溝區組織編制的沿河口村等整村異地安置選址方案。
2024年1月5日,北京市門頭溝區齋堂鎮沿河口村經濟合作社與北京市門頭溝區齋堂鎮沿河城村經濟合作社簽訂了《門頭溝區齋堂鎮沿河口村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占地補償協議》。土地使用性質為建設用地、農用地(含耕地)及未利用地,規劃用地性質為村莊建設用地。
根據《關于齋堂鎮沿河口村災后恢復重建整村異地安置項目“多規合一”協同平臺初審意見的函》(京規自(門)初審函[2024]0004號)中涉及用地安全的要求,項目應當開展土壤污染現狀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報送至區生態環境局。
北京瀧濤環境修復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門頭溝區齋堂鎮人民政府委托,開展齋堂鎮沿河口村災后恢復重建整村異地安置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二、污染識別
本次調查采用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現場快速檢測等方式,對地塊進行污染識別工作,地塊現狀為齋堂鎮沿河口村災后恢復重建整村異地安置項目村莊建設用地,歷史上原北京萬利達石材有限公司位于地塊東南部分,行業類別為建筑用石加工行業,根據對企業原輔料及產品、生產環節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分析,地塊內潛在污染物為石油烴(C10-C40),可能的產污環節為大理石加工設備運行及定期維護過程中存在礦物油脂跑冒滴漏情況,對土壤、地下水存在一定的污染風險,應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采樣工作。
三、采樣及檢測
本次調查共布設土壤采樣點位9個,在地塊北側林地處布設1處土壤對照點,共布設地下水監測井4個,均為水土共點點位。
本次調查現場采集土壤樣品52組(含6組平行樣),地下水樣品5組(含1組平行樣)。土壤檢測項目包括《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45項必測指標,加測pH值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烴(C10-C40)。地下水檢測項目包括《地下水質量標準》(GB 14848-2017)中地下水常規指標(扣除微生物指標及放射性指標)35項,加測特征污染物石油烴(C10-C40)。
四、結論
本次調查鉆探揭露的最大深度為15.0m,調查范圍內地層結構從上至下依次為:人工填土①層、卵石②層、碎石③層、白云巖④層。最大勘探深度范圍內揭露地下水1層,調查區域內該層地下水類型為潛水,穩定水位埋深為8.7m-11.4m,地下水流向為西北向東南。
本次調查共布設9個土壤采樣點位,1個背景點,現場采集土壤樣品52個(含6個平行樣)。檢測結果表明,pH、砷、鎘、銅、鉛、汞、鎳、石油烴(C10-C40)有檢出,鉻(六價)、VOCs、SVOCs未檢出,其中pH值介于8.51-10.36之間,地塊內土壤偏堿性,土壤樣品各檢出項的檢測值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土壤污染風險可以忽略。
本次調查布設4個地下水監測井,均為水土共點采樣點位,共采集5個地下水樣品(包含1個平行樣),檢測結果表明,本次調查地下水共檢出16項,各檢出項的檢測值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和《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滬環土[2020]62號)要求,本地塊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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